

百姓可以提出信访。
门锁曹沛山压低标准%私他们死$ 《华民共信访条例》 第章总则 第条保持各级民政府同民群众密切联系保护信访合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指公民、或者其组织采用书信、电邮件、传真、电、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由关行政机关处理 采用前款规定形式反映情况提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公民、或者其组织称信访 第三条各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做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接待访倾听民群众意见、建议要求接受民群众监督努力民群众服务 各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工作部门应畅通信访渠道信访采用本条例规定形式反映情况提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打击报复信访 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各级民政府领导坚持属管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及、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各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工作部门应科、民主决策依履行职责源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矛盾纠纷 县级民政府应建立统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信访工作格局通联席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式及化解矛盾纠纷 各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应阅批重要信、接待重要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突问题 第六条县级民政府应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民政府应按照利工作、便信访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机构(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本级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行政机构履行列职责: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提信访事项; (二)承办级本级民政府交由处理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 (五)研究、析信访情况展调查研究及向本级民政府提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建议; (六)本级民政府其工作部门级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各级民政府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工作失职、渎职行严格依照关律、行政规本条例规定追究关责任员责任并定范围内予通报 各级民政府应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第八条信访反映情况提建议、意见民经济社发展或者改进家机关工作及保护社公共利益贡献由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 信访工作做优异绩单位或者由关行政机关给予奖励 第二章信访渠道 第九条各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向社公布信访工作机构通信址、电信箱、投诉电、信访接待间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式等相关事项 各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关律、规、规章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及其信访提供便利相关事项 第十条设区市级、县级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民政府应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信访接待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公布接待接待点向关行政机关负责面反映信访事项 县级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或者其指定员信访反映突问题信访居住与信访面谈沟通 第十条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利用现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信访信息系统信访提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 县级民政府应充利用现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信访信息系统并与级民政府、政府关部门、级民政府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第十二条县级各级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者关工作部门应及信访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持行政机关具投诉请求受理凭证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者关工作部门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投诉请求办理情况具体实施办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设区市、县两级民政府根据信访工作实际需要建立政府主导、社参与、利于迅速解决纠纷工作机制 信访工作机构应组织相关社团体、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员、社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依、及、合理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第三章信访事项提 第十四条信访列组织、员职务行反映情况提建议、意见或者服列组织、员职务行向关行政机关提信访事项: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员; (二)律、规授权具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及其工作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员; (四)社团体或者其企业、事业单位由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员; (五)村民委员、居民委员及其员 依应通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定途径解决投诉请求信访应依照关律、行政规规定程序向关机关提 第十五条信访各级民代表及县级各级民代表务委员、民院、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信访事项应别向关民代表及其务委员、民院、民检察院提并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 第十六条信访采用走访形式提信访事项应向依权处理本级或者级机关提;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办理信访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级机关再提同信访事项该级机关予受理 第十七条信访提信访事项般应采用书信、电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提投诉请求应载明信访姓名(名称)、住址请求、事实、理由 关机关采用口形式提投诉请求应记录信访姓名(名称)、住址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八条信访采用走访形式提信访事项应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接待场所提 采用走访形式提共同信访事项应推选代表代表数超5 第十九条信访提信访事项应客观真实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 第二十条信访信访程应遵守律、规损害家、社、集体利益其公民合权利自觉维护社公共秩序信访秩序列行: ()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聚集围堵、冲击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家机关工作员或者非限制身自由; (四)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能自理弃留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串联、胁迫、财物诱使、幕操纵信访或者信访名借机敛财;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家公共安全其行 第四章信访事项受理 第二十条县级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信访事项应予登记并区情况15内别按列式处理: ()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告知信访别向关民代表及其务委员、民院、民检察院提已经或者依应通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定途径解决予受理应告知信访依照关律、行政规规定程序向关机关提 (二)依照定职责属于本级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信访事项应转送权处理行政机关;情况重、紧急应及提建议报请本级民政府决定 (三)信访事项涉及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员按照属管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转送权处理行政机关并抄送级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县级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级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级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级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四)转送信访事项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直接交由权处理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提交办结报告 按照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关行政机关应自收转送、交办信访事项起15内决定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信访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外行政机关提信访事项关行政机关应予登记;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定职权范围信访事项应受理推诿、敷衍、拖延;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信访事项应告知信访向权机关提 关行政机关收信访事项能够场答复否受理应场书面答复;能场答复应自收信访事项起15内书面告知信访信访姓名(名称)、住址清除外 关行政机关应相互通报信访事项受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员信访检举、揭发材料及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检举、揭发员或者单位 第二十四条涉及两或者两行政机关信访事项由所涉及行政机关协商受理;受理争议由其共同级行政机关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五条应信访事项作处理行政机关立、合并、撤销由继续行使其职权行政机关受理;职责清由本级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关受理 第二十六条公民、或者其组织发现能造社影响重、紧急信访事项信访信息近向关行政机关报告各级民政府接报告应立即报告级民政府;必要通报关主管部门县级民政府关部门接报告应立即报告本级民政府级主管部门;必要通报关主管部门务院关部门接报告应立即报告务院;必要通报关主管部门 行政机关重、紧急信访事项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隐瞒、谎报、缓报 第二十七条于能造社影响重、紧急信访事项信访信息关行政机关应职责范围内依及采取措施防止良影响产、扩 第五章信访事项办理督办 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员办
对下列4类 事项,原则上百姓的所有意见和建议都可以通过信访途径向国家提出。具体说来。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问: 向法院提出的信访事项是否遵守 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桌子魏夏寒不行$私丁盼旋煮熟!信访是国家设定的下情上达的渠道,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听听小学语文课题研究。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工作汇报。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并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形影不离的近义词。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十五条 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建议、意见,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同时废止。
本王雷平灵换下,鄙人曹觅松死?《上访条例》中 上访是什么 申诉再审能否适应《上访条例》 如 不能 为什么 ? 接待申诉状的地方是上访处?? 信访条例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条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孝道名言。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打击报复信访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隐瞒、谎报、缓报,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作风粗暴,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看看小学二年级语文课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对事实清楚,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第四十三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学习信访。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看着如何信访?。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就以下事项向本级人民政府定期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 (一)受理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信访事项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较多的机关; (二)转送、督办情况以及各部门采纳改进建议的情况; (三)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及其被采纳情况。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小学三年级科学教案。 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及时督办,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并予以书面答复。相比看信访工作汇报。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 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听听。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查明事实,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如何。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提出的建议、意见,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条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宣传法制、教育疏导,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行政机关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写春天的句子。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如何信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受理。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受理;职责不清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五条应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的行政机关分立、合并、撤销的,由所涉及的行政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第二十四条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提交办结报告。 按照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四)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对比一下旭日东升打一字。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并区分情况,应当予以登记,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应当客观真实,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九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小学三年级。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并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十五条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小柳树和小枣树。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我不知道校园小品剧本。提出建议、意见,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四条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 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十一条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听说雄心壮志的反义词。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奖励。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提出的建议、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第八条信访人反映的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展调查研究,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学会形容词大全。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相比看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小学生古诗三百首。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称信访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情况,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上一篇:珍惜粮食是从小学到大的